招聘6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我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6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①本硕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③本硕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④本硕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毕业生累计三次及以上;⑤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核费。
1.报名网址:http://szzx.szrc.cn
2.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00—2025年12月18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00—2025年12月18日20:00
4.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12月13日9:00—2025年12月19日12: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12月13日9:00—2025年12月19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要求
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上传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提供网址且截屏上传),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④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硕士及以上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组织。经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苏州市教育局复核后确定进入专业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www.szzx1000.cn)公示3天。
四、资格复审与专业考核
1.资格复审在专业考核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对专业考核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专业考核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参与专业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在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4.专业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专业考核结束后当天在专业考核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体检通知》规定时间与地点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合格人员通过考察(政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https://www.szzx1000.cn)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从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招聘公告发布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入职后,学校可提供校内住宿。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62965。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9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