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1人1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开展2025年第三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1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8周岁(1986年11月30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后)。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2022年11月30日之后);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流程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各为100分,采用加权方式(各按50%折算)计算总成绩,并由镇江市公安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15至11:00,下午2:15至5:00)至12月12日上午(上午9:15至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楼门厅(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证明、退伍证、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和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交报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