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桥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和桥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和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2号楼209室)。
4、报名材料:应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在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带至报名现场)、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专业技术资格、个人履历等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取消笔试,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政审。
(四)录用
1、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咨询电话:0510-87809303;监督举报电话:0510-87829655。
六、本公告由宜兴市和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