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增强“两企三新”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受有关单位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两企三新”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其中男性10人,女性10人。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yzxinxin.cn/hcvijt7fqk/login),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18日16∶00)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yzxinxin.cn/hcvijt7fqk/login,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以首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准)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派至各园区(乡镇、街道)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