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专科骨干人才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精神专科骨干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要求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4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haopinsp.sndhr.com
报名时间:
1.报名、材料上传: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10月9日—10月1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0月9日9:00—10月16日18: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上传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10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如笔试时间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https://zhaopinsp.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主管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875083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