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制人员。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未超法定退休年龄(即2007年9月16日之前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材料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提交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核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新县街6-66号)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082397768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4日。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人员联系,具体联系电话:1808239776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及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资格;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近5年内有违反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或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纳入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制人员统一管理,享受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需服从中心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82965。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760158。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