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82人3个岗位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具体岗位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发布,选调单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徐州市贾汪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或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目前为贾汪区高中、初中、小学全额拨款在编在岗教师。
2.取得与选调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的选调岗位。
3.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4.为确保各校正常运转,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教师余缺情况,选调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拟选调人数,拟选调出人数分别为:
小学教师报考高中和初中岗位不受地域和人数限制;乡镇小学报考城区小学岗位,每乡镇录取不超过10人,每学科录取不超过6人;初中教师报潘安湖初级中学和高中学校岗位,不受名额限制,报考其他初中学校岗位,每校录取不超过5人,每科不超过2人;高中教师可以报考潘安湖高级中学,不得报考其它学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年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档次的;
(2)近三年有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同时通过网络进行(附件2可用作网上填报草稿使用)。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第一志愿报考高中岗位的,可再报考一个初中或小学岗位作为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报考高中岗位的,初中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初中岗位,小学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初中或小学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到7月23日16:00。
4.资格初审。贾汪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报名表原件,并签字;(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报名表原件、(2)至(5)项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原件复审后返还个人。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贾汪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6.打印准考证。第一志愿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暂定7月27日面试;
第二志愿报考人员,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7:00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暂定8月2日面试。
四、考试方法
选调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编制、纪检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应试者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进行第一志愿即高中岗位的面试,第二批进行第二志愿即初中和小学岗位的面试。第一批选调已录用人员,不再参加第二批面试。第一批面试和第二批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模拟授课满分80分,时间7分钟,现场答辩满分20分,时间3分钟。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答辩及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选调和公示
录取方法: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拟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优先,条件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各待选岗位中,按照高中、初中、小学的顺序依次录取。各学科录用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拟选调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和选调岗位要求的,经查属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并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区教育局联系通知,因不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导致延误或无法联系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选岗
同一选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
七、关于选调后的职称待遇
享受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的人员在乡村服务期未满5年或享受乡村定向职称评审政策的人员,如报考城区学校相关岗位,默认报考人已同意按《2021年徐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徐教职称〔2021〕4号)具体规定执行,即:按照“三定向”政策评上高一级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上有“乡村定向”标记),由乡村学校流动到非乡村学校教师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八、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
服务期内的贾汪区乡村定向师范生,拟选调人员不调整编制,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其他拟选调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填写《贾汪区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经批准的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选调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贾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6889680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0516-87618686
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909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