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