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1个岗位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06月10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博士90名。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2024年河北农业大学以引进高层次、高水平博士为主,并兼顾急需紧缺专业和特殊领域的用人需求,采取全年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