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广西-南宁市-教师-高校-2026-备案员额制-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45人2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08:00-2026/7/17 17:3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发轫于1951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立项建设院校、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行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坐拥青山、五合、明秀三大校区,坐落首府南宁青秀、邕宁、西乡塘片区,毗邻东盟前沿,区位得天独厚、交通通达便捷。学校下设8个二级学院,开设45个高职专业,构建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圆心,以服务现代流通产业和乡村振兴为特色的同心多元化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商务信息化、服装与艺术设计、餐饮与旅游服务、财会金融、现代商贸流通五大专业集群,其中电子商务、服装与艺术设计、烹饪工艺与营养3个专业群获评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深耕桂商七十余载。学校恪守“立德弘商、兴贸致远”校训,坚持党旗领航、财经筑基、商工融合、数智赋能、开放发展的办学思路,依托全区供销系统全产业链资源,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共建产业学院。

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突出,打造“衣路工坊、伊尹学堂、电商谷”三大面向东盟国际化职教平台,为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合作缅甸组组长单位,建成中缅、中帝汶多个海外工匠学院,实现中缅留学生全日制学历培养落地,获评全国“职教出海”典型院校,获得“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卓越合作伙伴”荣誉称号,被广西确定为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院校建设单位;拥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级黄大年式团队、教学创新团队等多项高层次师资平台,获批自治区人工智能+职教重点建设项目、自治区继续教育基地、一带一路技能筑梦基地等多项省级平台;学校办学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项,其他各类荣誉200余项。学校全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立项、团队组建、横向项目、东盟国际科研合作、技能工作室孵化等全方位平台支撑,依托广西商贸与乡村振兴产业,助力人才职业长效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6年7月9日),其中: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凭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要求该毕业生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3)。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因师德失范受到过处分的人员;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jm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http://gxs.gxzf.gov.cn)和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jm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2026年7月9日8:00至2026年7月17日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流程及要求

请应聘人员登录学校公开招聘人才招聘系统(https://gxjmxy.gkzpfw.com/),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学校网站、学校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学校网站、学校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失信库。

(2)通过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审批后,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2.缴费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考试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自行打印。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学校官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教育、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技能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笔试形式及命题: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学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5)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入围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3:1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3:1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按规定审批调整比例后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官网信息。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学校官网公布。

(3)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计;非教师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计。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对进入考察程序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复查。

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过程中,如因考察对象个人或相关协助考察单位的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处向考察对象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则视为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察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等与教育工作者从业要求不相符,经招聘学校党组织讨论通过,即取消其资格。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调整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体检人员本人自行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或取消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综合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监督电话等。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1.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不胜任工作、试用期不合格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学校应通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学校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九)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监察室:0771-5301600。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蒙老师、盘老师。

招聘咨询电话:0771-5713410、571474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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