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34个岗位
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河池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和《河池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河组通字〔2021〕4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赴高校开展2026年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4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河池市2026年赴高校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