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92年,是隶属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07年由甘肃省中医院托管。目前,省中医药研究院内设1个综合办公室、4个研究中心和实验室,27个研究所。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文化学”重点学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信息学”重点专科;省工信厅“陇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及临床疗效评价行业技术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甘肃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平台;省中医院1200余平米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骨科生物样本库平台。近年来,中研院共申请地厅级以上项目近140项,获得项目资金一千余万元。科研成果转化1项,获得科研成果奖励24项。近年陆续编辑出版了《皇甫谧研究集成》《张仲景研究集成》《敦煌医药文献研究集成》《武威汉代医简研究集成》《话说国医甘肃卷》等专著50余部。
2026年3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规定,结合中研院实际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开展“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期)”工作,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1个,计划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所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准的学历及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境)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条件: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博士研究生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7.往届博士研究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