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0名(灭火救援岗位,限男性),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灭火救援勤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4.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限男性,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相关条件,年龄为18至26周岁。(2008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持B2及以上驾驶证、退役军人等可放宽至28周岁(2008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或具备法定情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