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3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持续壮大全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资源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召开2026年全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的通知》精神和《天水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天水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度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引才共设31个岗位,计划引进34人,其中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10人、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7人、天水市精神病医院(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3人、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6人、天水市中医医院3人、天水市妇幼保健院3人、天水市中心血站2人。详见《天水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列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
(二)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相应专业学历学位报名。
1.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注明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引进岗位所设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就读院校专业更名材料或教育部相关文件。
2.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为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条件参照引才岗位所设专业,结合主修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审核确定。
3.博士研究生应符合相应岗位专业条件,可不受毕业院校和引进计划数量限制,采取单列考核方式引进。
4.岗位列表中对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列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