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5个岗位
为深入开展“引才汇智”行动,加快推动区域人才集聚高地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有关精神,现将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5个岗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院校、专业和其他条件,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院校限制,但须满足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进入相关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且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三)不得参加人才引进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