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3人3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甘肃省地矿局”)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西北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主要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3人,具体计划详见《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6年校园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招聘岗位均为野外工作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地质事业,甘于为甘肃建设服务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2.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