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控制数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段须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8.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且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