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13个岗位
兰州城市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优化整合重组路易·艾黎1942年创办的培黎石油学校、1958年成立的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省幼儿师范学校而成的、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服务城市发展为办学目标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2010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校本部、培黎校区、城关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9.7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3.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51亿元。现有二级教学单位16个,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8万余人。学校坚持城市类、应用型、地方性办学定位,面向西部城市发展,助力区域工业经济,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对标“卓越工程师”“卓越教师”要求,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工匠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甘编委发〔2025〕3号)和《兰州城市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6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与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本科生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注明所学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