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1人6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甘编委发〔2025〕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本科生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四)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注明所学专业名称)。
(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七)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