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根据中共肃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肃州区校园安全事务中心的通知》(肃编委发〔2025〕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肃州区校园安全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选拔5名工作人员到区校园安全事务中心工作,具体岗位职责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校园安全应急处置与演练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督导、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实施、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
二、选拔对象范围
肃州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身份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干部,若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也可参加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选拔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考核情况:近3年(2022年-202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4.学历及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
6.工作经历:有校园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6年1月),以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档案中年度考核表内工作总结为准。
以上条件中,第5条和第6条需至少具备一条,其他条件为必备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