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选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4 -2026/1/2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在调解平台上按照要求进行纠纷调解,制作相关调解法律文书,录入案件信息等相关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调解员完成的工作。
二、岗位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认真负责;
(三)遵守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
(四)服从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管理规定。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可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调解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优先选聘情形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选聘:
1.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2.退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有基层治理、矛盾调解相关工作经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