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4个岗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和《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甘编委发〔2025〕3号)等规定,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0岁及以下,原则上为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45岁及以下,原则上为1980年12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