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3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消防文员5名,具体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附件3)。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等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灭火救援勤务,辅助开展非涉密文秘、财务、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和鉴定考评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消防文员需年满二十二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90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二十八周岁(199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3.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5.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相关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汽车驾驶B2类以上驾驶证且具有2年以上驾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者是长跑、篮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