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9人11个岗位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经研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镇(街道)专职安全巡查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详见《南通市海门区2026年公开招聘区镇(街道)专职安全巡查员(第二批)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2.1981年7月至2008年7月之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户外巡查、加班值守等工作要求;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学位(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无学位要求);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隐患排查报告撰写,熟练使用手机APP开展隐患信息采集、上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截止前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代办、邮寄材料等报名形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9:00至7月20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21日至7月22日9:00-11:30,14:00-17:30间,至汉庭海门长江南路店一楼大厅(南通市海门区东海中路500号)参加资格审查,场内设有指引牌。
3.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2026年公开招聘区镇(街道)专职安全巡查员岗位(第二批)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亲笔签名);②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④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需提供相关退役(退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取消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同)。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7月31日9:00至8月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际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50%、面试5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各区镇(街道)共同实施,并提出考察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考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各区镇(街道)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人员性质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体系,由各区镇(街道)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月收入6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3000元/月左右)。
3.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安排1次体检,统一配发巡查装备及工作证件。
十、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0513-68188877监督举报:0513-68062515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相关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失环节的,责任自负。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