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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6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2 08:30-2026/7/19


重要声明


本公众号图文由对应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布,


招聘岗位有一定时效性,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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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招聘辅警公告


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专职看护辅警3名,勤务辅警1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公安辅警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条件优秀的,经审核可适当放宽。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

1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地点: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钰祥人才窗口(宜昌市夷陵区湖光路7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和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还需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6张、《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2份;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确定人员: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

2.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科目: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和公安业务知识等;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三项。

(五)面试

1.确定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4.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1.确定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考生被聘用后,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明确带辅民警和责任领导,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相关规定处理。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试用期两个月,培训及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宜昌市夷陵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兑现工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7-6353567,1867172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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