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个岗位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一线执勤岗位
2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要集中封闭管理、夜间轮班、周末班轮值。
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的男性;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
9.现为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分局辅警的;
10.从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分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3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4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