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1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全国首批、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202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举办者由个人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等学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2025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6.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8.博士研究生参照《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执行。
三、招聘计划

四、相关待遇
1.综合收入在同地区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享受寒暑假全额工资待遇。
2.缴纳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3.高额绩效奖金、节日福利、餐补、采暖津贴、免费班车、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