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证辖区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努力解决队伍编制不足的瓶颈性难题,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服从命令,能够保守消防救援队伍秘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适应消防救援队伍一日生活秩序和值班、体能考核等制度。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消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勘查、法学、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智慧应急、应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等,持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法律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录取。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纹身及着消防救援制式服装时影响形象的疤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
(六)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复转退消防官兵、军人、警校毕业生,在部队、消防队伍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报名方式、时间
1、网上报名:招录对象通过电子邮箱(708845887@qq.com)报名发送《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招录报名表》《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立功授奖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网上初审。即日起,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招录对象是否具符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4、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电话:0993-2608911
联系人:张站长18199939939
电子邮箱:708845887@qq.com
联系时间:工作日内10:00-19:00
(以上招录简章所属内容解释权归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未尽事宜请致电相关用人单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资格复审(政治审核)、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
1、资格复核(政治审核):报名人员需将纸质版《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招录报名表》《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立功授奖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交原件至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政治工作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地址为: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
2、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人员进行体检。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产生的缺额,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心理测查:体检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查,心理测查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参加心理测查,有发现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成绩无效,取消资格。心理测查采用合格评定制,心理测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标准及内容按照《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根据体能测试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现场问答,综合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聘用及储备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得分不计入总成绩。
6、考试总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公示: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人事招考有关要求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
8、聘用:拟聘用人员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入队前签订《消防员试用期协议》),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经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评定合格后,与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订立《劳动合同》。
9、考试要求:各项考试环节中,严厉杜绝替考、代考、作弊抄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10、岗位培训:招录工作完成后,对录用人员统一组织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时间为3个月(入队前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试用期协议》),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并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附件1: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招录报名表.doc
附件2: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招录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doc
附件4: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5:石河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招录无既往病史和家族遗传病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