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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的公告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9:00-2026/7/17 18:0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6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中级雇员6名(主要从事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事务等有关的辅助工作),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

(二)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过硬,严守纪律,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8.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6.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7.法律法规以及招录单位有关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口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党员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小程序“海纳职通”(原报考链接内)或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口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鉴定、学位鉴定、党员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广州市海珠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本单位研究决定。


五、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中级雇员,薪酬待遇按广州市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和我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一般按照涉密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应聘人员的广州户口、不提供住宿及上下班交通等。


六、其他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电话:020-82402650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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