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14个岗位
依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招聘对象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22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22日后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2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注意: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
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
http://hnyjj.zp.kooci.net/#/front/standard/index
3.网报材料说明
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除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在相应栏目中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暂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可上传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上传留服中心“认证进度”查询截图。
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如下材料其一:
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首页、姓名内容页及党委审批意见页。
证明: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4.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初审与报名同步(报名期内考生要自行到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5.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发布。
2.确认材料:
(1)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上传留服中心“认证进度”查询截图。
(3)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后确定该招聘岗位是否缩减、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与政策、政治理论、逻辑推理与写作等方面内容。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超过5:1;不足3:1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后确定该招聘岗位是否缩减、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等不同组合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查询。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3.拟入围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教师及辅导员岗位人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现场确认、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6402518、6402406
杨老师13766595865
宋老师15245338105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