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依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高技能人才(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的国家级技能型人才,以及由省级政府及以上机构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招聘数量:20人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22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2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
http://hnyjj.zp.kooci.net/#/front/standard/index3
3.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高技能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核
考试方式:面试(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考核专家评议后,符合学院录用标准人员确定为体检与拟考察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额满为止,请及时关注学院相关公告。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3-6402518、64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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