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7人54个岗位
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市卫健委《委直属公立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规程(试行)》等规定,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人才和紧缺后备人才87人,岗位、数量以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
一、医院情况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市老年医院)始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养老为一体的三级老年专科医院。全国首批“老年友善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老年医疗照护培训基地”和“协同网络基地单位”、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养规范化建设基地”、全国老年医学培训项目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老年医养联盟发起成立单位、河南省安宁疗护示范单位、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河南省老龄人群精准用药工程研究中心等。2017-2020连续四年被国家卫健委授予“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荣登2021-2022年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案例机构(示范医院)榜单。2024年作为中国老年医学学会老年医疗机构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荣获世界卫生组织“老年人卫生保健和健康促进研究奖”。
医院现有职工1493人,实际开放床位1300张。医院由沙口路院区、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荥阳院区、京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三个社区服务站组成。医院现有河南省、郑州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1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近年来,医院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积极引进北大六院于欣教授团队、国家级名老中医王国斌教授团队、河南省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王云龙教授团队,不断打造人才高地。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为成员,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等。
三、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二)实用型人才:临床、医技等岗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紧缺后备人才。具备相应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的院校优秀毕业生(包括2026年毕业生)。主要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高校等招录优秀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各类人员报名条件
1.高层次人才
(1)博士: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科带头人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省级副主委以上者优先。
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具有三甲医疗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业务技能,有科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2.实用型人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中级职称,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3.紧缺后备人才
(1)硕士研究生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②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取得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疗专业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②年龄28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取得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福利待遇
(一)博士、学科带头人,经医院录取后,给予安家费及生活补贴,科研基金支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就学,每年根据医院奖励标准进行科研奖励(一人一议)。
(二)实用型人才、硕士研究生人员,经医院录取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遇按照医院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护理本科学历人员,经医院录取,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引进方式
人才引进由市卫健委统筹安排,各医院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采取面试的方式;实用型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紧缺后备人才采取面试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视情况进行笔试考核。
七、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郑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和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扫描下方我院报名专属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即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需求,请勿重复填写,微信扫码报名到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截止。

(三)资格审查。医院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考生因非个人原因所需证件材料未取得的,可通过承诺制方式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考核总成绩按以下规则计算:仅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档案审核等。因体检、考察和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及聘期。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期间的各项通知通过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及我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58678501、58678521
监督电话:0371-67170836、586785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