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四川-成都市-教师-2026-备案员额制-体制内直签非编-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

教师招聘|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教师招聘|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8人

报名时间
2026/7/11 12:00-2026/7/16 17:00

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


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位于锦江区蝶花街577号。学校以“人人闪亮天天精彩”为办学理念,培养具有闪亮个性与多元发展基础的闪亮学子。学校潜心搭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成长平台,坚持以师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品质的培养,在长期的办学实际中逐步形成“多维厚德、学科奠基、劳动特色、美润童心、体育见长”的办学特色。学校是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首批劳动教育试点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成都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成都市篮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基点学校、锦江区新优质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提升工程锦江区样板学校、锦江区体育工作优秀单位、锦江区绿色学校、锦江区文明校园、锦江区校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招聘条件

1.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政教师专业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类、小学教育(德育方向)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教师招聘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逾期未提交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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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1日12:00至7月16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和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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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报名材料,材料均以图片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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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考核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老师

咨询电话:13880461437

监督电话:028-84092671

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

2026年7月10日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排版丨李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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