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16个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47人,其中:乌海市人民医院30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4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4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5人,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6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3月20日(含)至1987年3月20日(不含)期间出生。《岗位表》中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3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
6.专业和学历要求:岗位中如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考生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果旧专业对应2个及以上新专业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新专业名称一致的证明。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中的专业。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提早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