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1人3个岗位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丽水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7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引进)岗位和数量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学科或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专任教师 |
01 |
法学门类、文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交叉学科门类 |
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正高级职称 |
2 |
专任教师、专职研究员 |
02 |
法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交叉学科门类 |
15 |
博士研究生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3 |
专任教师、专职研究员、 教辅人员 |
03 |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交叉学科门类 |
50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的博士、教授,经议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六)报考人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