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人员录用条件
(一)招聘岗位:商贸业务员1名。
(二)招聘人数:1人。
(三)用工性质:市场化聘用
(四)岗位职责:负责公司商贸业务拓展、市场调研分析、新客户开发、存量客户维护;跟进商贸购销业务对接、商务洽谈、合同履约、业务台账整理;收集行业市场动态、产品供需信息,落实公司商贸经营目标任务,助力公司商贸业务常态化、市场化稳健运营。
(五)任职要求: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热爱商贸经营事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38周岁及以下。
4.专业及从业经验要求: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商务管理、经济管理、会计等商贸财经类相关专业优先;具备商贸销售、市场拓展、物资购销、客户运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要求具备良好的商务沟通、市场研判及业务推进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无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3日17:00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202526514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备注为“XXX(姓名)—XXX公司—XX岗位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网络报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所有报名材料需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后续资格审查时查验原件:
1.应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原任职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
4.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通过。请应聘者仔细查阅报名方式及材料文件相关要求。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1:2。未达到比例的,由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开展选聘。
3.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将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1.笔试+面试综合考核: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侧重考察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实操业务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统筹管理水平及综合素养。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考察及拟聘人选。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体检与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是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传染病及吸毒史等影响正常履职的)或公示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昭觉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后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六、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市场化聘用人员纳入昭觉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薪酬体系管理,薪资标准、职级晋升、绩效奖惩严格参照昭觉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实行绩效与实绩挂钩、能上能下的市场化薪酬机制。
(二)福利待遇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规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节日福利、培训深造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2.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的情况,在应聘及聘用期内均可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因参加本次应聘与原单位发生劳务纠纷,造成原单位及新单位损失,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在聘用合同签订后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终止聘用程序或解除聘用合同,责任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我司联系不上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华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795651515。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x
四川华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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