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长丰县某国有企业2025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丰县某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人岗匹配、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丰县某国有企业2025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5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