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重庆交通大学招聘50人公告-重庆-重庆市-事业单位-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重庆交通大学

2026重庆交通大学招聘50人公告
2026重庆交通大学招聘50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50人

报名时间
2026/7/4 09:00-2026/8/31 18:00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交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51年,根据毛主席指示,为修建康藏公路、建设大西南,邓小平主持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创办学校,时名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是共和国布局建设的第一批交通类高校。1960年,成都工学院(现四川大学)土木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武汉水运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水工系等相继并入,组建重庆交通学院,隶属交通部。1985年,学校增列为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学校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并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在交大,汇聚天下英才,共筑学府高峰。学校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50余人次,交通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交通部青年科技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450余人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获得者30余人,全国和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5支。

在交大,引领学科前沿,成就卓越未来。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重庆市一流学科3个,重庆市重点学科16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4个,入选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学院,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为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

在交大,打造一流平台,赋能科研创新。学校现有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5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0余个研发机构。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17项,省部级科技奖励600余项。推广转化重点科技成果100余项,入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附件1中对招聘的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证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业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Ⅰ类”、“Ⅱ类”和“Ⅲ类”三种岗位,其中:

1.报考Ⅰ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Ⅰ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Ⅱ类和Ⅲ类岗位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如专技十级以上,均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凡未在公告明确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及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承诺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岗位类型”栏标明有Ⅰ类、Ⅱ类、Ⅲ类三种岗位,以下分别为两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考Ⅰ类岗位:2026年7月4日9:00起至2026年7月13日18:00;

(2)报考Ⅱ类岗位:2026年7月4日9:00起至2026年7月13日18:00;

(3)报考Ⅲ类岗位:2026年7月4日9:00起至2026年8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

Ⅰ类岗位报名路径为:

http://“rs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Ⅰ类岗位)”进行报名。

Ⅱ类岗位报名路径为:

(http://r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入口”→“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Ⅱ类岗位)”进行报名。

Ⅲ类岗位报名路径为:

(http://r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入口”→“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Ⅲ类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将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时考生需下载并填报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Ⅰ类和Ⅲ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qt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学校对Ⅰ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Ⅱ类和Ⅲ类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此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涉及Ⅰ类和Ⅲ类岗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Ⅰ类岗位不组织笔试,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Ⅱ类和Ⅲ类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以下简称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考生需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报名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涉及Ⅰ类和Ⅲ类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考生应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Ⅰ类岗位考试科目为《信息网络与智能计算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笔试闭卷形式进行。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考Ⅰ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组织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Ⅱ类和Ⅲ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若不需组织笔试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需组织笔试,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数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通讯方式有误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

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专业面试

Ⅰ类和Ⅱ类岗位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素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20-30分钟。

(五)综合面试

1.Ⅰ类和Ⅱ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2.Ⅲ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

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9〕40号)等相关规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本场或本套题本面试的平均分,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场或当日向面试组织单位提出,按相关规定进行。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将成绩在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本次招聘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1.Ⅰ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Ⅱ类岗位: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3.Ⅲ类岗位: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核总成绩将在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若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现行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表》,按相关规定在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除按规定当日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个人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经历、审核档案,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不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环节。进入考察后,考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或在考察中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学习及工作经历、拟聘岗位条件以及是否应回避等情况。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确定,如需递补,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关于6个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6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伪造、变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考试体检考察公平公正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体检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举报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023-xxxxxxx

举报电话: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3-xxxxxxx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邮编:400074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4.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来源:社科大就业

编辑:马东东

一审:叶冀舟

二审:赵鑫

三审:李莉

西南政法大学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

就业原创欢迎来稿助力学业服务同学

邮箱:SWUPLCCO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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