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1人38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根据《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2026年部分城区学校拟面向县内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职工9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职工91名,其中普通选聘岗位68名、定向选聘岗位23名。普通岗位面向全县乡镇学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选聘,定向岗位面向超编突出学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选聘(本次定向学校为麻旺初级中学、铜鼓初级中学、龚滩初级中学、苍岭初级中学、天馆初级中学、铜鼓镇辖区小学、涂市镇辖区小学、板溪镇辖区小学、板桥乡辖区小学),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酉阳自治县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本次小学、初中阶段选聘教师均系为桃花源新城校区学校提前储备的师资,新城区学校投用前人事关系暂结转到在本次选聘学校,投用后人事关系全部办理到新城区相应学校(若新城区多所学校同时投用,则同学段选聘教师按本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县内乡镇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编教职工(含2023年12月31日前入编的教职工)。
乡镇学校是指除“酉阳一中、酉阳二中、酉州高级中学、职教中心、酉州初级中学、实验中学、桃花源中学、渤海初级中学、龙潭初级中学、实验小学、民族小学、桃花源小学、酉州小学、钟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机关幼儿园、钟多幼儿园、桃花源街道中心小学校、钟多街道中心小学校、桃花源街道中心幼儿园、钟多街道中心幼儿园”等城区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城区学校教职工,近3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者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下(试用期人员除外)的人员,在校期间无故不完成学校教育教学或交办任务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无故旷工、违反学校规定等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