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8个岗位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5〕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四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提供1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024年1月至报名截止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8.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