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本科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公告-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广元市昭化区相关事业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本科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本科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6人

报名时间
2026/7/16 -2026/7/31

根据《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川人才办〔2021〕10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46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等政策规定,拟对我区2022年与我区相关部门签订的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培养协议和2020年、2021年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的人员进行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2022年与我区相关部门签订的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培养协议12名,2021年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3名,2020年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1名。

(二)招聘对象

完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2年与昭化区相关单位签订《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和2020年、2021年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的;

5.符合有关招聘规定的回避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定向培养协议中规定的违约情形;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到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实地考察—拟聘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严格按照定向培养协议规定的时间到协议培养单位报到。

(1)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本科生: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于2026年7月31日前到协议培养单位报到,并填写《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2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报到登记表》(附件1)2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学习期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并取得毕业证书后15日内到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并填写《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0届、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到登记表》(附件2)2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协议培养单位在考生报到时一并进行,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同协议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监督。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协议培养单位通知为准。考核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协议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四)实地考察

由协议培养单位或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深入培养院校,座谈了解定向培养学生在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培养院校是否按照培养协议完成相关培养内容,到户籍所在地核实有无犯罪记录等。对未完成定向培养协议相关要求的,不得纳入本次招聘对象,并按定向培养协议相关要求处理。

(五)公示

考察、综合考核、体检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核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凭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四)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察、报到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公示等事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24661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2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报到登记表

2.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0、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到登记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6日

附件: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2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报到登记表.docx

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0、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到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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