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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人才公告
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人才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80人6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9:00-2026/7/24 16:00
缴费时间
2026/7/20 11:00-2026/7/26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4 09:00-2026/8/8 11:00
笔试时间
2026/8/8 -2026/8/8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优秀人才8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70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7.《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在培的,其规培合格证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未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的,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聘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6年7月20日。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除试用期外,近三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除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条件,应在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按规定的统一结业时间如期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公开招聘网址(http://bm.astroway.net/enroll?jd=2075401376416800770),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系统于2026年7月2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报名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报名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6年7月2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7月24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6年7月20日11:00至7月26日16:00。

(1)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6年7月26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6年7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zswsjkjzgk@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①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经审核通过后,在缴费全部结束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3)免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资料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1: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岗位无需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1.副高级及以上岗位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考核临床的实际分析与操作能力。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中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专门教材。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3.初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专门教材,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临床医学、药学、护理3个类别,考试内容均为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

地点定于青岛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首先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能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胶州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三、福利待遇

1.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及福利等待遇。

2.达到相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条件要求

相关待遇

住房补贴

一次性安置费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以第一完成者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研究或临床医疗成果;

4.签约服务满10年。

80万元—200万元

20万元

1.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以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市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SCI论文2篇;

4.签约服务满10年。

30万元—100万元

15万元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博士研究生学历;

3.有2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

4.签约服务满10年。

12万元—50万元

10万元

以上人员采取积分评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待遇(具体由医院另行制定);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再给予3万元/年的博士津贴(不超过5年);根据科研基础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科研经费。对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在山东省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才,医院在福利待遇中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支出由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专项经费承担。


四、培训进修

中级及以下岗位新进人员将派往上海市东方医院培训进修半年,统一安排住宿,享受在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严肃纪律

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考试组织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岗位的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纳入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2-57700028

市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附件:《2026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招聘人才岗位表》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

2026年7月15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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