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的人才需求,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经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6.年龄在38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至2026年7月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满服务期限的“三支一扶”“特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专业说明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至7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smxxxjwsy@163.com),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岗位。
(三)资格审核: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咨询电话: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办公室:0871—67994120(工作日上午08:00-11:00,下午12:00-16:30)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设定
医学影像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低于1:3方能开考。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医学影像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3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三楼会议室,2026年7月22日,笔试时间:上午9:00-10:30;技能时间:12:00开始,面试时间:14:00开始。(若时间有变动提前1天打电话通知到考生)
(四)成绩公示
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在“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入职前一天到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办公室报道并安排体检,体检费用免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七、调剂与递补
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九、录用
(一)通过综合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料到医院办公室报到进入试用环节;未按时参加试用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十、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医院为合同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合同制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资料,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0871-67994120
十二、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单位无关,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由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负责解释。
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