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
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8名(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执)业资格等。
(5)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并签署诚信承诺。将《报考信息表》发送至邮箱:duyan@ybrcjt.com。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下午18:00。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先进行笔试;原则上,笔试后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倍,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涉及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
1.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要求
面试前,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
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则直接取消后续环节参与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提交资料
(1)《报考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其中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
3.提醒
资格审查及背调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及背调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违法犯罪、失信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经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分;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消息公布
考生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和背调时间、地点,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官网、招聘公众号)、医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错过笔试或现场资格审查和背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体检和心理测评、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仅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笔试+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方可录用。
(3)体检复检要求。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市康复医院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自动放弃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
因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官网、招聘公众号)、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报上级部门备案,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勿轻信任何以招聘名义收取费用的信息,谨防诈骗。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赵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6862、2161672。
附件下载(点击即可下载)
1.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pdf
2.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