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三)双江自治县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五)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4.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6月24日,8:30—12:00、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2.聘用人员如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或工作态度不认真负责的,县卫生健康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俸明香
联系电话:0883—76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