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正骨医院2026年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招聘通告
泉州市正骨医院2026年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招聘通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5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22 -2026/12/31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在人员控制总量下、面向社会招聘5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长期接受报名,医院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

一、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1980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精神,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

2.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登陆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以下简称医院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下载《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电子资料要求为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如下邮箱或直接将材料提交至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5号楼科研教学楼8楼810室。邮箱qzszgyybgs@126.com。联系电话:0595-22586806。

报考人员将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高级职称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

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岗位对应专业的卫生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

 4.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成绩单和论文);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

 5.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阶段提供);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请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或成绩,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五、考核办法

1.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2. 面试形式:采取PPT介绍和专业问答相结合形式。PPT介绍内容包括本人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其他拟展示内容(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医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按100分制计算,需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竞争者成绩相同,则按小数点后三位数后的数据顺延比对。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能入围体检环节。有竞争的,按合格分数以上的成绩高低排序、择优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医院将至少提前一周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

六、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①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主要通过对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考有关规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正骨医院将按程序给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正骨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少工作3年(含试用期)。

七、 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高层次人才评定、进修培训、奖惩等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其他安家费或生活补助、科研经费等具体面议。

八、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 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于体检前向正骨医院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交的,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医院研究决定。

5. 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正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95-22586806,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76663。

6.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正骨医院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