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高校-2026-劳务派遣-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5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2026/7/22 16:00
面试时间
2026/7/28 -2026/7/28 20:00

为进一步加强校绥芬河校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黑龙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劳务派遣)》(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劳务派遣)》。

(六)年龄:

1.35周岁以下须于1991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55周岁以下须于1971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hr.renshixitong.com/login.asp)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后勤司机岗:A1驾驶证;

消防安全岗:具备消防从业经验人员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文件名为“劳务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23日16:00。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7日14:00-16:00

(2)地点:绥芬河市黄河路8号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教学楼206教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2);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第2点“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6.经现场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1.考核方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8日8:00

面试地点:绥芬河市黄河路8号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教学楼207教室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绥芬河市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聘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工作,工作期间一直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

2.黑龙江大学不解决应聘人员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等问题。

3.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派遣公司。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三)材料与信息核实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在8月15日前到岗,后勤司机岗位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当天到岗。

2.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联系方式

绥芬河校区筹建办公室:0451-86604201(高老师)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0451-86609903(丁老师)

黑龙江大学

2026年7月16日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