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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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一)法官助理5名:从事审判业务辅助等相关工作。
(二)书记员3名:从事与审判辅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均系合同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法官助理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本次考试总成绩加2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本次考试总成绩加1分;具有法院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者本次考试总成绩加1分。
2.书记员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3)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有法院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4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以“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418704237@qq.com。
(三)报名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1)或《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学历)证明扫描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5.满足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法官助理考试项目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书记员考试项目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录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时间:法官助理2026年7月30日上午;书记员2026年7月30日下午(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准考证:2026年7月29日上午,将通过指定邮箱向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报考人员发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通过报考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
(六)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三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现场审查被考察对象报名资料原件,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考察组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并与单位其他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本公告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17-2225520,监督电话:0817-2224927。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
附件2:《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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