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8个岗位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岗位信息



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报名人员需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用人单位所需岗位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或我省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保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失地农民。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存在下列情形的,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退出就业困难人员管理。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已实现就业创业。
3.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不再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符合其他认定身份条件的除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入学、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等不具备参与劳动条件。
5.其他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的,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申请,社区初审核实并公示,街道(镇)复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
1.城镇区域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
2.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提供居住证、户口簿、1年以上参保证明。
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眉山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36333111转511。
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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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1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月工资不低于当前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具体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安置程序
(一)资格审核:新区民生事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双向对接:根据岗位要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或对接。
(三)公示:拟安置人员名单在新区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
028-36333111转511
纪律监督
028-36333111转510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