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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2026/7/13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序号

具体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宣传统战岗

1

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法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能适应节假日值班、临时任务及必要的巡查检查。有一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

2

综合统计岗

1

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需要直接跟辖区企业面对面沟通,具有一年以上经济统计等方面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三)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向者可以把个人简历(注明报名岗位)、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519660280@qq.com,或送至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1031号石桥街道办事处408室(线下受理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提交的复印件概不退还,委托他人报名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二)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缺少报名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到1:3的,将酌情核减、取消招考计划或另发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后请保持通信畅通,联系不上或者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最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1:1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的,将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通过征求(曾)任职单位意见、公安机关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等形式,形成政审结论。政审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政审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八)储备库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但未被录用的报名者自动进入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本单位如出现缺岗情形,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可优先从储备库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说明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及编外用工要求,本次招聘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及本街道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71-8950684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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